今天又做了一件蠢事~
正確來說,是3/11的,因為沒做好,今天爆發衝突!!!

xx客戶要保證書,檔案內有兩頁,for vender & for xx(客戶)
不知自己哪根筋壞了
居然認為 只要for vender那頁就好了!!! 
因為錯誤的邏輯,造成錯誤的方法,當然給別人的也是錯誤的!!!

pm2:32緊急請台北小姐火急幫忙~~
          ∵3點業務要東西
pm2:59狂按outlook,等信件進來 ,等到3:10信終於進來了~~期間還打電話催台北小姐
   台北小姐:知道我很急,但我的舉動讓她很受不了!!!

要怎麼補救業務跟台北小姐對我的惡劣看法呢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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